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关县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42国道等商洛过境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6〕1328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暨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7〕453号)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单位为潼关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潼关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下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522国道十里铺至下汾井段路线起于潼关县秦东镇十里铺,接规划的S313,向南利用高速公路桥下穿连霍高速,向东沿坡面上塬后接X203,然后沿X203至万家岭北,偏离旧路后从万家岭西侧绕行至南头村接X203,沿X203至下汾井村接拟建的国道310北歇马至潼关县城段,全长12.12公里。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段起于北歇马村接旧310国道,偏离旧路在其北侧布线,经下汾井北、上汾井南、下屯北、五虎张南至卧龙堡南接双桥大街,再沿双桥大街至潼关县城西接旧310国道,全长8.22公里;两段路线总长20.34公里。

全线采用 *** 公路技术标准,其中522国道秦东镇至下汾井段(以下简称G522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310国道北歇马至潼关县城段(以下简称G310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K0+000~K6+900段路基宽度12米,K6+900~K8+221段(利用旧路段)路基宽度39米(机动车道1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路基和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余主要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建安投资30592.0559万元,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设2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桩号

路线长度

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

工期

预算金

额预估

(万元)

DL

G522K0+000~K12+120.54

G310K0+000~K8+221.992

20.34

桩号范围内:路基、防护、排水、路面及桥涵工程

32个月

29278

JA-LH

G522K0+000~K12+120.54

G310K0+000~K8+221.992

20.34

桩号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

6个月

1314

JL

G522K0+000~K12+120.54

G310K0+000~K8+221.992

20.34

施工桩号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服务、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36个月

76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DL标段: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具有 *** 注册建造师证。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全幅)各不少于40km的施工业绩及承担过2座大桥(累计长度1000米以上)的施工业绩;

JA-LH标段: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 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许可,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 *** 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工程不少于30km的施工业绩,同时承担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JL标段: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 ***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全幅)各不少于40km的施工监理业绩及承担过2座大桥(累计长度1000米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的能力。(注:上述业绩要求均以交工时间为准;上述“全幅”解释如下: *** 公路、高速公路按单幅计算,其余等级公路按全幅计算。)

施工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原件(施工标段提供)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路局网站》(www.sxsglj.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潼关县交通投资建设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潼关县和平路北段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 ***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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