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水路、杏坛路南延等8条道路路灯及变压器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水路、杏坛路南延等8条道路路灯及变压器安装项目,己由范发改[2016]42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范县城市照明管理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范县境内
2、招标编号:SZHCPY2018-003
3、招标内容;路灯及变压器建设安装
4、总投资额:约700 *** 、计划工期: *** /每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路灯建设安装工程的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范水路、杏坛路南延等8条道路路灯建设安装
二标段:变压器建设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职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或市政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1.5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1.6业绩: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00万元以上并且网上可查且企业资信良好,业绩不少于1个。
3.1.7财务要求: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8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3.1.9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2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3:3:4级以上资质。
3.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4业绩: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业绩不少于1个。
3.2.5财务要求: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3.2.7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个投标企业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范县天悦风雅酒店报名。。
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原件核验后退回,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 上午9时00分,在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肆万圆;二标段:贰万圆。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城市照明管理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范县新区中原路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郜女士
联系电话 *** ***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南馨雅花园4号楼2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