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林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源县林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农经[2017] 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河道和护岸8.842公里,河道疏浚4.434公里,新建排涝涵管31座,汇水口路涵改造1处,拆除重建陂头2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676公顷,其中生态治理面积6公顷,生态保护区面积17670公顷;对小流域内村庄进行绿化,新建3个垃圾回收处理池、150个垃圾桶。治理沟渠长度约5100米,建设3个污水处理站。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58.25万元。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东源县。
2.3 计划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施工资质;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共7人,其中包括:
3.4.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3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质检员1人(均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3.4.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河源市外企业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为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人员;
3.6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7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一式三份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网上查询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
拟投入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包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
拟投入以上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查询电话);
7)
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材料(含网址的截图);
8)
河源市外企业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人员名单的网页截图;
9)
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10)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或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9日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7、 投标人须知
7.1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于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的要求为:投标保证金应于报名截至前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前从本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如下:
户 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4010
1125 0000 0000 25
(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
注:1、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东源县林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
2、采用投标保函的要求为:银行保函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电话: ***
地址:东源县水务局大楼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华达财富港內街25号商铺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电话: ***
2018年 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