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JL-DLG2018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吉林省长岭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岭县长岭镇境内。
招标范围:一标段:水源井及井房工程监理;二标段:机耕路工程、水泵、喷灌设备、碳基肥监理;三标段:输变电线路工程监理;四标段:水源井工程(一);五标段:水源井工程(二);六标段:水源井工程(三);七标段:井房工程(一);八标段:井房工程(二);九标段:井房工程(三);十标段:水泵采购;十一标段:喷灌设备采购;十二标段:碳基肥采购;十三标段:机耕路工程;十四标段:输变电线路工程(一);十五标段:输变电线路工程(二);十六标段:输变电线路工程(三);十七标段:输变电线路工程(四);
一、二、三标段监理服务期:2018315日至20181230
四至六标段计划工期:2018315日至2018530
七至九标段计划工期:2018315日至20181030
十至十二标段交货期: 2018530日前按业主要求陆续供货
十三标段计划工期:2018315日至2018930
十四至十七标段计划工期:2018315日至201812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含 *** )以上资质;四至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七至九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十四至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十、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3.2外省入吉施工和监理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3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7日至20182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综合窗口,一、二、三标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四至九标段、十三至十七标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十四至十七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十、十一标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十二标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一至九、十二标段每份500元,十、十一、十四、十五、十七标段每份800元。十三、十六标段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6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长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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