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随县洪山大道南、北延长线路灯照明工程,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洪山区,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ZCS2018-007,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随财采计[2018]31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其随县洪山大道南、北延长线路灯照明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随县洪山大道南、北延长线路灯照明工程
二、 采购项目编号:JZCS2018-007
三、 采购内容:清单内容
四、 工 期:40天;项目金额:100.38万元
五、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相应专业一、 *** 建造师。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5日15:30时,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付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相应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⑥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⑦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誉中国企业信誉查询记录。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招标地点: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七、采购人:随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阳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
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