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锦州市2017年度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海防执勤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海防委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1工程概况:南凌农业村村部至南凌国家 *** 渔港(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省海防委专项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路线总长
2.4工程建设地点:锦州市滨海新区娘娘宫镇;
2.5工程质量:国家质量验收优质标准;
2.6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开工日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 (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相应专业 *** 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签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 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回。
4.3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汇款方式:手机银行、网银、电汇;
投标人保证金交纳的转入账号:必须是投标人交易平台录入的基本账号。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 :锦州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负 责 人 :张树纯
联 系 人 :张喜平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华山路20号
招标代理人: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负 责 人 : 马蕊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兴路龙腾嘉园1-109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谢静 国强
邮 箱:jzcx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