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基础[2017]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环境评价单位参与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服务期及合同段划分要求。
    2.1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起于乌兰县茶卡镇西侧现有G109线K2260+700处,接京藏高速青海境内共和至茶卡段终点(起点桩号K2260+700=共茶段终点K200+700=原G109线K2260+780),经都兰县城(察汗乌苏镇)、夏日哈镇、热水乡、香日德镇、巴隆乡、宗加乡、诺木洪乡、大格勒乡,终点(格尔木)与G109线青藏公路(K2751+440)在现格尔木南收费站以南5.9km处相接,路线全长470.126839Km。
    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整体式)、13米(分离式);行车道宽度4×3.75米(整体式)、2×3.75米(分离式);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海拔2800~3700米。
    格尔木北连接线起点(LK0+200)接“G215线察尔汗盐湖至格尔木高速公路”鱼水河互通立交,向东与现有G215线相交,经宝库搬迁村,上跨格尔木农场公路,终点(LK23+039.719)接茶格公路K2715+225.950, 路线全长22.839719Km。
    格尔木北连接线按 *** 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路面宽度2×10.5米,行车道宽度2×2×3.7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平均海拔2800米。
    2.2招标范围: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编制完成。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HP-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 *** 资质(评价范围应包含交通运输类且为 *** );
    (3)近五年内( *** 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 *** 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验。
    (4)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需要;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至 2月11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事业单位需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且保证扫描件上二维码可扫描)、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 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收取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30分,投标人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邮政编码:810008

  人:李先生

   话:0971-6187223

   真 ***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邮   编:810008

  人:乔锦仓

电   话:

   真:

2018年2月5日






(一)授权委托书(1)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______(项目名称)_____合同段招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办理,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和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授权委托书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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