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太原市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立项文号:并城乡管函[2018]54号招标方案核准号:
开标时间: *** 标书发售时间: *** 至 ***

1、招标条件
汾河八桥亮化提升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汾河八座桥体的亮化包括迎泽大桥、漪汾桥、胜利桥及5座人行天桥,分布在滨河西路与滨河东路,西寨北街天桥的起始点到兴华北街天桥终点距离20公里左右。迎泽大桥、漪汾桥、胜利桥东西全长1公里左右,其余5座各人行天桥东西全长70米左右,桥宽4米。按照新的亮化方案安装亮化灯具和控制系统,形成整体的夜景灯光效果。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不含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及壹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证)、2017年度任意三月投标人交纳的养老凭证;(6)设计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2017年度任意三月投标人交纳的养老凭证;(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10)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下载页;
新版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须保证二维码可以清晰扫描,达不到扫描标准或扫描结果与企业内容不符的,报名不予认可。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 14时00分,地点为: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四巷27号    
联系人:刘洪娟                      
电  话: ***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郝晓刚   陈波    李峻峰
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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