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安四路(K27+536-K43+316)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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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平区安四路(K27+536K43+316)大修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四路(昌平段)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部,南起朝阳区界,北至怀柔区界,起讫桩号为:(K11+400K54+700);本次招标段落为肖村桥-下庄村(K27+536K43+316),大修里程合计15.78Km,兴寿镇境内,道路等级为 *** 、 *** 公路,设计时速6030Km/h;本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病害处理、铣刨路面、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拆除缘石、桥面铺装、涵洞修复、盖板边沟修复、增加排水口等。

施工监理标招标范围: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 *** 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计划施工工期:3.5个月。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8.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4.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近五年(201311日以来)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含) *** (含)以上公路同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投标人应自行调查确定是否有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单位参加了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如存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监理投标人与施工投标人在评标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招标人将优先推荐本项目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施工监理标段则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3.3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826日至2018211日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26日至20182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8223日上午090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四层南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8223日上午1000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四层南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2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

  编:102200

联系人:杜啸涛

  话:(01069742715-302

  真:(0106971794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B305

  编:100176

联系人:于洋、王阳

  话:(01067805858-2310/2309

  真:(01067806730

网上报名:

  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杜啸涛

  话:(01069742715-302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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