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阳发改行审[2017]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单位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阳山县规划市政局现对阳山县看守所道路维修及路灯安装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阳山县看守所道路维修及路灯安装工程(第二次) 二、 业主单位: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代建单位: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48991 地址:阳山县文昌路人防大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汇景名居B座3102室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三、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阳山县县城城西区 四、 项目概况:道路全长约1.6公里,其中破损路面约600米,宽5米,面积约3000㎡,拟对破损路面进行改造维修,同时在道路两旁(全长1.6公里)增设路灯照明。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规模:道路全长约1.6公里,其中破损路面约600米,宽5米,面积约3000㎡,拟对破损路面进行改造维修,同时在道路两旁(全长1.6公里)增设路灯照明。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27089.25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33562.43元,暂列金额94862.71元。 六、 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局统筹解决。 七、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3、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4、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2万元,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九、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该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5项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10、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凭证)。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763-6848991 地 址:阳山县人防大楼3楼 本公告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 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可以到设立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证书办理点办理CA证书。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九、 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二十、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焕金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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