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留置所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留置所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红财购准字2018[20]号 采购编号:HCG2018-019
2.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留置所改造项目 | 1 |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 958583.06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内部职责,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
投标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监控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为保证摄像机设备成熟度,制造厂商需具有研发成熟度CMMI五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应出具现有公安局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厂家出具的无缝对接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审查地点: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桥北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走100米路东。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于雅南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红山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高立国 联系电话: ***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30日留置室改造项目 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