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报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城市春节亮化工程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1822403

2.3资金预算:655000.00

2.3项目实施地点:稷山县

2.4工 期:8日历天

2.5招标内容:稷山县县城主要街道亮化(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单位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8131800分起至201822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谈判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261430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时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18224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稷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稷山县稷峰街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天泰凤凰公寓1610

联 系 人:赵先生 ***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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