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大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东发改[2018]10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揭东发改核[2018]3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改造全长2742米,宽26-34米。内容包括:1、道路改造工程;2、建筑立面改造工程;3、景观改造工程;4、交通电子监控工程;5、三线下地改造工程。建设期限为10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为8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3.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施工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拟任施工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3.4近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报名前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伍佰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对账单原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提交银行证明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收(若提交虚假资料,后果自负)。

3.5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各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3.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3.7揭阳市以外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已在揭阳市住建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8近三年(指2015年以来)每一年至少都有承担过一项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内容为准。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请于2018年129日至2018年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 *** )报名。

5.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2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除资质证书外的所有原件,否则不予受理):(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交);(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及其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其身份证;(6)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信证明原件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的有效凭证;(7)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各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8)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9)揭阳市外企业还应提交揭阳市住建局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10)近三年(指2015年以来)每一年都有取得的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经交易中心或招标监督部门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注: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129日至2018年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7日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市政府大院后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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