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乡蟳寮村廉政书法一条街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金星乡蟳寮村廉政书法一条街;

1.2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蟳寮村村民委员会;

1.3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5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蟳寮村内;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进行金星乡蟳寮村廉政书法一条街的建设;预算审核价为281750元 。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宣传栏、照明、防腐木包柱、花箱、变电箱外立面装饰、文化墙、公告栏、标志牌、种植池、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2.3最高控制价为: 254340 元。

2.4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古建筑工程专业和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应在漳州市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资质证书上的地址须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 日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厦门兴海湾漳州分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上 午10时30分(含)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的方式在招标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 仟 *** .00);

注: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上 午 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 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 ,并现场办理签到,逾期将不予接受。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蟳寮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    邮编:363000 ;

联系人:小黄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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