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弱电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2018129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辽源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弱电改造工程已由辽源经济开发区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80001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概况办公楼弱电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LYHJZB2018-012906-ZCTP
2.3谈判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采购预算:叁拾叁万贰仟叁佰贰拾捌元整(¥332,328.00元)。
2.5工程地点:辽源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29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223日,工期1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的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谈判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 *** 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应答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2018129日至20181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六个月(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时间)、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六个月(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时间)、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5133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谈判申请人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500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当有效谈判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谈判。
5.5当有效谈判应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辽源经济开发区
邮编:136200
联系人:林永庆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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