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交通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16157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须在镇江市具有常设机构(镇江市辖区范围外的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仓储场地及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原件;租赁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仓储场地及办公场所总面积不低于1500㎡)。采购人不接受通过协议、承包、联营、授权等转嫁责任义务给第三方的机构设置形式。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机构要求进行实地察看。

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 *** 资质。

4、聘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名以上)。聘用B照以上驾驶员2名以上,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本公司为配备人员所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

5、设置专人值守电话,随时接受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工作安排。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和交通工具(汽车),须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中列表说明。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机构、人员和设备设置要求进行实地察看。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 *** - ***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1号405)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标书费人民币500 ***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至2019年度交通 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维护工程。采购预算:275万元/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联系人:韩警官 电 *** 6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 伍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给 镇江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1号405)

八、投标时间: *** 北京时间 13 :30至 14 :0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14: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潘潇 联系电话 *** 9

十一、项目联系人:王士光 联系电话 *** 2

十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大西路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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