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沙湾县高中城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已经由沙发改字[2015]3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湾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湾县高中城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湾县 2.工程规模:沙湾县高中城体育馆建筑面积7928.34㎡、图文信息中心建筑面积19854.68㎡、礼堂建筑面积5679.95㎡、艺术楼建筑面积5901.76㎡及连廊的二次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装饰工程及其他面层。(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 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建造师](含)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