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10KV配电工程(2次招标),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开经[2014]87号、宜开经[2015]178号文批准建设,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桥边村、白马溪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10KV配电工程(2次招标),建设地点位于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544343.99㎡,住宅建筑面积424031.6,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38151.58,地下建筑面积82160.81,住宅总户数3872户。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供电部分一次设计、招标,分步实施,一期建设27栋楼,电力工程投资约4000万,剩余部分为二期,业主根据需要有权取消二期部分。

2、建设资金来源:宜昌高新区自筹。

3、项目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配电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1本项目公建及商业部分施工:工程涉及的申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设备基础、电缆沟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配电房(开闭所)标准化施工等全部与送电验收相关的工作。

4.2本项目新建住宅居民正式用电工程的报装、施工、通电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工程涉及的申报、安装、调试、以及该部分对电力资产移交、设备基础、电缆沟、系统接地、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等一切相关工作。

4.3工程完成后,向供电企业提交竣工报验,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为永久用电。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

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可以不提供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在与宜昌高投合作中发生工程、质量和服务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需提供上述情形承诺书,无固定格式)。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1260900分至201825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31900分。

具体要求:

①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7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 12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

    十、联系方式: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5

    人:尤 

联 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1

      人:宋 乐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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