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鑫谷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库区消防工程(三次),已经克独发基【2017】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鑫谷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鑫谷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库区消防工程(三次)
二、工程编号:招字[2017]74号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湛江路以北、延安路以西,鑫谷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项目规模:新建消防管道2000米、管径DN200,室外消防栓17个、消防给水检查井9
个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工程投资额:150万元
5、工期要求:自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 (日历日)完工。
6、本工程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设投标控制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工程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的施工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投标人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或 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证书;所报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1-10月份社保证明;2014-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注: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购买招标文件(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基本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鑫谷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湛江路2号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
联系人:纪娜
联系电话 *** 、 ***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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