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通用机坪、机库、联络道及附属设施(扎兰屯市临空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场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1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通用机坪、机库、联络道及附属设施(扎兰屯市临空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场道工程施工经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7】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通用机坪、机库、联络道及附属设施(扎兰屯市临空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场道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新建一个通用机坪(152米×364米)、两条联络道(2×14米×230米)及临空产业园区道路车坪等(详细项目见施工图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

招标范围:通用机坪及联络场道、消防、排水、围界、标志线及临空产业园区道路车坪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42,349,483.58元

计划工期: *** 。

工程质量:达到民航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机场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机场场道工程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投标人于 ***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行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被国家、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信誉情况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业绩资料(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通用机坪、机库、联络道及附属设施(扎兰屯市临空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场道工程施工

1

800,000.00

1540 4359 1413

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注: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财务503室直接领取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来款流水单送至评标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09时   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  12  08

 

 

 

 

附件:

2017-GC1073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通用机坪、机库、联络道及附属设施项目场道工程施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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