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辉龙花园小区、香江翡翠城小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SGZB-2018-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辉龙花园小区、香江翡翠城小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已由淇滨发改【2017】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辉龙花园小区、香江翡翠城小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辖区内;
2.3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347万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9要求的其它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00万元以上的海绵城市类(项目名称需包含海绵城市字眼)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 信誉要求:
1、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2、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8年1月23日至2018 年1月2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2日 15时0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