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蒸汽式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蒸汽式锅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80116]-0011
三、采购内容:蒸汽式锅炉 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3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因锅炉房位置所限,此锅炉必须是反向锅炉。
7质保期(服务期):设备质保期为1 ,保修期为3年,锅炉维修时间:接到电话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
8、投标时提供与招标文件所需锅炉技术参数相符的备案图样。
六、付款方式:设备调试完毕后由春阳镇人民政府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单位 95%设备款,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供货时间:中标单位中标后在10天之内完成运输、安装及调试。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123日至20182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66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212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212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永亮
联系电话: ***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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