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永施招第1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荷园校区)食堂、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永康市发展与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26997115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工程规模:总新建总建筑面积9999.2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一幢,层次五层,占地面积873.8平方米,建筑面积4277.6平方米;食堂一幢,层次四层,占地面积1137.2平方米,建筑面积5721.6平方米;新建200米运动场面积3837平方米;车行道路面积1194平方米;铺装面积643平方米;绿化面积281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程(日历天): 360 天 ;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企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携带下列材料:
1)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介绍人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4、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核查);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经审核参与投标的单位在开标前需办理《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永康市招投标交易席位证》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8楼窗口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其中第2条和第5条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1月29日(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每套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