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说明 | 1、投标人要求具有 *** 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 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6、根据《义乌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评价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6〕33号)文件,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信息为准); 7、在决标前,中标候选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2017年10月份-2017年12月份其中任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报招标人审核。8、义乌市外投标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必须完成义乌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入库手续; 9、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