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路灯安装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路灯安装工程一期已经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路灯安装工程一期,预算审核总价为¥49263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路灯安装工程一期(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本次招标工程预算审核总价为¥492639元,预算审核总价下浮12%,发包价为:¥433522.5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必须在 *** (含14日)前完成通电照明);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其他要求: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7]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云霄办事处(云霄县宝洋社区宏发路176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 *** 下午15时00分开标前(密封好加盖公章);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在 *** 下午15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前用现金方式提交(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派专人收取)。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 *** 元)。
6.1.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开标时间: *** 下午15时00分
8、公示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网、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宝洋社区宏发路176号 邮编:363000
电话 *** 、 *** 传真 ***
联系人:小吴、小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地 址: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