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殷王村地块综合性住房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回复 1、目前拟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拆迁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答:拟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拆迁工作已部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2、拟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场地平均标高(绝对标高)是多少? 答:20.9m。 3、本工程地勘报告是否有?能否提供? 答:提供,详见电子版。 4、本工程临时水源距离现场距离? 答:临时用水由中标单位完成。 5、本工程临时用电电缆是否已经接入场地内? 答:临时用电电缆由中标单位接入场内。 6、本工程临时生活区的搭建,业主能否协调从场地外集中解决? 答:临时生活区的搭建由中标单位协调解决。 7、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有无地下管线?若有,图纸能否提供? 答:无。 8、对环保及安全文明施工是否有特殊要求? 答:有,需满足市政公用集团《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标准化图册》及我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定》要求。有需要的单位前来查阅(附电子版)。 9、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中的“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招标人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招标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直,其法律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修改为“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投标人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直,其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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