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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NJ170496-07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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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京市青少年宫迁建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7]2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7338.4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7338.4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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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工程地点:鼓楼区湖南路马台街 2.3 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8960万元(含设计费用) 2.8 标段数量:一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说明:南京市青少年宫迁建项目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所需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等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工程规模:南京市青少年宫迁建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承包工作。主要包括各专业活动空间、体验空间、功能空间等(含公共区域、卫生间、走道、门厅、配套服务空间等)内部装修、幕墙(含一层与下沉广场的幕墙、负二层部分幕墙等)工程、泳池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项目总投资约896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约6660万元,幕墙工程约2300万元。单体幕墙面积约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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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资质要求: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 (含)及以上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 (含)及以上且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 (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 *** 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3 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 *** 注册建筑师。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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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4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一方出具即可)、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予认可。投标人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310室(详细地址)购买资格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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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资格审查办法: 1、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符合幕墙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施工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 (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文化建筑工程装饰业绩(单独幕墙工程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验收证明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须为在联合体中承担装修施工工作单位的业绩。注:公共文化建筑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明馆、剧场(院)、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7)设计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 (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在3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文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或公共文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单独幕墙工程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须为在联合体中承担装修设计工作单位的业绩。注:公共文化建筑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明馆、剧场(院)、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8)相关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为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原件或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件。 由于字数及格式受限,资格审查要求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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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一、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58分;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0分;3、奖项:2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及苏建招办[2016]3号文件,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二、评分标准明细 技术部分(暗标) 1.1设计方案(25分) 1.1.1装修设计方案: 1)设计思路:对投标人的设计思路清晰,设计理念新颖,与建筑设计立意及效果和谐融洽,并充分反映青少年宫特点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2)设计重点:对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发包人对各空间的功能及形象的需求,能对设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合理的梳理和分析,并能提出相应的具体策略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3)功能合理性:根据投标人对建筑内部各典型的公共空间及活动空间的平面功能(含分区分隔、空间尺寸界定、人行流线、视线视觉分析、设施配置等)设计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4)空间塑造效果:根据投标人对内部空间塑造效果新颖独特,色彩搭配合理,视觉效果好,并能体现本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5)设计完整性:对投标人设计文件完整,具备一定深度,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并展现设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6)工艺效果及环保要求:根据投标人材料和工艺的选用符合发包人的需求原则,符合功能及美观效果要求,并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7)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对于设计的人员组织、周期计划等安排详细可行,能符合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8)造价控制:根据投标人对限额设计的造价控制具体措施详细合理,能基本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1.1.2幕墙设计方案: 1)设计思路和立意:对投标人设计思路清晰,符合建筑设计的立意和效果,能充分理解发包人对幕墙各部分的功能及形象的需求,能对设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合理的梳理和分析,并能提出相应的具体策略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2)节点设计:根据投标人对各部分幕墙的节点设计详细合理易于实施,符合立面要求并能对造价有较好的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3)幕墙效果:根据投标人对外立面幕墙效果能充分反映建筑设计的立意和实际实施效果,泛光方案能在控制造价情况下,与建筑立面充分协调,并对立面效果起到较好的美化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4)工艺效果及环保要求:根据投标人材料和工艺的选用符合发包人的需求原则,符合功能及美观效果要求,并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分) 5)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对设计的人员组织、周期计划等安排详细可行,限额设计的造价控制具体措施详细合理,能满足本项目的进度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 1.2施工组织设计(11分) 1.2.1总体概述: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界面划分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 1)施工进度方案:根据投标人所报总工期(含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采取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 2)项目重点难点及分析:根据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针对重点难点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包括不同专业交叉施工措施、无缝对接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2分) 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报各阶段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 4)交叉专业施工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不同专业交叉施工措施、无缝对接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 5)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共两题。(满分2分) 6)信用评分:施工企业的信用评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定分值。(满分3分) 1.3设备材料技术方案(4分) 1)材料、设备采购方案:针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投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满分2分) 2)设备安装技术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装技术方案的合理性、优越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 3)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所述的售后服务期间关于服务体系、质保体系及培训计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 商务部分: 2.1奖项(2分) 1)获奖:投标人承担的装修工程获得省级的专业质量奖项的得1分,获得国家级的专业质量奖项的得2分。(满分2分) 2)报价偏差率(满分58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8分) 由于字数及格式受限,评标办法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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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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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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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7时25分到 *** 17时25分为止 |
9. 其他 |
其他: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邀请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全部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以上全部所需资料,若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均须将承诺书原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除须开标时携带原件提供核查外,须将相应页面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编入投标文件或缺少复印件的均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中特殊要求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单位的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相关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一体化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次评标评分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自主决定投标人的中标排序。 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U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由于“E路阳光”系统中字数及格式受限,资格审查要求及评分细则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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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招标人邮编:210006 招标人传真:无 招标人联系人:周芸 招标人联系电话:68687512 招标人电子邮箱: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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