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6 万元整。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资格评审、工程造价等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99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