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AX201611162055002001
项目名称:
海安县大公镇文化便民服务中心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 1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HAX201611162055002001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大公镇文化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

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大公镇文化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海安县行政审批局立项批文号为海行审【20164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与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大公镇贲巷村13组;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4828 m2;框架四层,总高度17.1m 

 

 3)招标范围:智能化系统施工: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排队叫号系统、LED显示系统、舞台音响、舞台灯光系统、会议系统、停车场控制系统等。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备、主辅材的供应(含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等),施工安装,系统集成(含原有设备),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成品保护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全过程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工作。 

 

 4)计划开、竣工时间:总工期 120 天。其中:室内工期为90日历天,需配合装修及其他专业施工;室外工期为30日历天,需配合室外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室内装修和室外工程施工。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611162055002001

智能化系统施工

180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

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 ***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 ***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的本企业至少有一个300座及以上座位报告厅或剧院的灯光、音响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以上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4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1 19日到201813190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31 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6 万元整。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资格评审、工程造价等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99)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安县大公镇

地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06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卢惠云

联系人:周健

联系人:肖建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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