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富蕴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二次公告)已经由富发改基字〔2016〕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富蕴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富蕴县城以南、金山矿业以北的环卫规划用地处 2.工程规模:新建垃圾彩钢板方90座;新建1座日处理100.00吨规模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式)其中转运站内有值班室、管理用房、运输车库(含洗车间)及转运车间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6时30分 到 *** 16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因本项目开工日期紧张,时间短,经本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本项目进行提前开标,请各投标单位慎重报名。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企业在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信息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