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N321283036200029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项目名称)已由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以关于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黄桥镇何韩中沟(西至季黄河,东至新长铁路西)、团结中沟(北至东姜黄河,南至东岳路桥)、军民中沟(西起军民中沟与西华中沟交汇处,东至季黄河)、西华中沟(北起城黄线,南汇入军民中沟)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2000万元。包括:何韩中沟、团结中沟、军民中沟、西华中沟整治工程等的施工费和工程勘测设计及工程招标代理费。

招标范围:上述内容的勘察设计与施工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五年付清,第一年(2018年)付合同价的2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40%,第三年到第五年每年均付审计价的20%支付。

补偿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设计 *** 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3.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委派。

2)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1)施工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申报表);质检员3名、安全员3名,均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招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提供上述证书)。

2)设计组成人员:配备水工结构、金属结构、工程造价等专业设计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他: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最多只能两家联合。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考核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入围者,请于20181 22 日至20181 26 日,每日上午8:00 11:30 ,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要求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2279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黄桥镇                        地址: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

联系人:王仁堂                          联系人:钱钱                      

电话:  ***                        电话:              

 

20181 19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编制的;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3.2.5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45

投标人资信:5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业绩:10

获奖情况:5

技术部分:

设计方案:2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2.2.3

1

投标报价

45分)

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1, 每降低1%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投标人资信

5分)

设计单位按照水利部公布的《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A级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施工单位按照水利部公布的《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对对应单位进行打分。

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

10分)

①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1.0亿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得5分。

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合同委托人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金额或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提供经原合同委托人盖章的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2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亿元的水利工程),得5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对对应的单位进行打分。

4

获奖情况

5分)

设计获奖:投标人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201211日以来,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

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日期为准,设计奖项同一个项目不累加计分。投标人上述获奖情况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施工获奖:投标人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201211日以来,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日期为准,施工奖项同一个项目不累加计分。投标人上述获奖情况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对对应的单位进行打分。

技术部分

2.2.4

1

设计方案

25分)

项目区域分布、区域特点、工程特点、辐射范围的整体认识,项目设计重点和难点分析与理解,整体设计思路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

优【5-3.5)分,良【3.5-1.5)分,一般【1.5-0】分

方案的整体效果出色;总体设计思路基本清晰、表达明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布局合理。

优【5-3.5)分,良【3.5-1.5)分,一般【1.5-0】分

提供本工程改造效果图,包括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根据效果图打分。

优【5-3.5)分,良【3.5-1.5)分,一般【1.5-0】分

对项目状况调查清楚,对现状评价详细,做到整治方案符合黄桥环境整治要求。

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

工程造价控制测算依据充分,价格合理,并满足招标人经济指标要求;

优【4-2.5)分,良【2.5-1.0)分,一般【1.0-0】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质量有具体保证措施方案打分。

优【1.5-1)分,良【1-0.5)分,一般【0.5-0】分

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期需派驻后续服务人员,现场配合业主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并有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合理化建议;

优【1.5-1)分,良【1-0.5)分,一般【0.5-0】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1.3)分,良【1.3-0.6)分,一般【0.6-0】分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1.3)分,良【1.3-0.6)分,一般【0.6-0】分

注:2.2.41)、(2)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时,则依次按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信、获奖情况得分推荐排名;如所有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获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

1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获奖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3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按无效标处理:

3.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投标人放弃投标。

⑴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法确认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

3.5.2初步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⑴按照本章第2.1.1款列出的形式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⑵按照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资格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⑶按照本章第2.1.3款列出的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3.5.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5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

3.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5.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5.8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并视为串通投标,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9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经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重新审查,确认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N321283036200029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项目名称)已由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以关于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黄桥经济开发区河道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黄桥镇何韩中沟(西至季黄河,东至新长铁路西)、团结中沟(北至东姜黄河,南至东岳路桥)、军民中沟(西起军民中沟与西华中沟交汇处,东至季黄河)、西华中沟(北起城黄线,南汇入军民中沟)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2000万元。包括:何韩中沟、团结中沟、军民中沟、西华中沟整治工程等的施工费和工程勘测设计及工程招标代理费。

招标范围:上述内容的勘察设计与施工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五年付清,第一年(2018年)付合同价的2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40%,第三年到第五年每年均付审计价的20%支付。

补偿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设计 *** 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3.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委派。

2)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1)施工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应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申报表);质检员3名、安全员3名,均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招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提供上述证书)。

2)设计组成人员:配备水工结构、金属结构、工程造价等专业设计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他: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最多只能两家联合。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考核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入围者,请于20181 22 日至20181 26 日,每日上午8:00 11:30 ,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要求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2279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黄桥镇                        地址: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

联系人:王仁堂                          联系人:钱钱                      

电话:  ***                        电话:              

 

20181 19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编制的;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3.2.5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45

投标人资信:5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业绩:10

获奖情况:5

技术部分:

设计方案:2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2.2.3

1

投标报价

45分)

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1, 每降低1%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投标人资信

5分)

设计单位按照水利部公布的《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A级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施工单位按照水利部公布的《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对对应单位进行打分。

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

10分)

①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1.0亿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得5分。

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合同委托人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金额或该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提供经原合同委托人盖章的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21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亿元的水利工程),得5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对对应的单位进行打分。

4

获奖情况

5分)

设计获奖:投标人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201211日以来,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

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日期为准,设计奖项同一个项目不累加计分。投标人上述获奖情况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施工获奖:投标人承担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201211日以来,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日期为准,施工奖项同一个项目不累加计分。投标人上述获奖情况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对对应的单位进行打分。

技术部分

2.2.4

1

设计方案

25分)

项目区域分布、区域特点、工程特点、辐射范围的整体认识,项目设计重点和难点分析与理解,整体设计思路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

优【5-3.5)分,良【3.5-1.5)分,一般【1.5-0】分

方案的整体效果出色;总体设计思路基本清晰、表达明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布局合理。

优【5-3.5)分,良【3.5-1.5)分,一般【1.5-0】分

提供本工程改造效果图,包括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根据效果图打分。

优【5-3.5)分,良【3.5-1.5)分,一般【1.5-0】分

对项目状况调查清楚,对现状评价详细,做到整治方案符合黄桥环境整治要求。

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

工程造价控制测算依据充分,价格合理,并满足招标人经济指标要求;

优【4-2.5)分,良【2.5-1.0)分,一般【1.0-0】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质量有具体保证措施方案打分。

优【1.5-1)分,良【1-0.5)分,一般【0.5-0】分

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期需派驻后续服务人员,现场配合业主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并有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合理化建议;

优【1.5-1)分,良【1-0.5)分,一般【0.5-0】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1.3)分,良【1.3-0.6)分,一般【0.6-0】分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1.3)分,良【1.3-0.6)分,一般【0.6-0】分

注:2.2.41)、(2)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时,则依次按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信、获奖情况得分推荐排名;如所有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获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

1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获奖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3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按无效标处理:

3.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投标人放弃投标。

⑴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法确认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

3.5.2初步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⑴按照本章第2.1.1款列出的形式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⑵按照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资格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⑶按照本章第2.1.3款列出的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3.5.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5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

3.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5.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5.8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并视为串通投标,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9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经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重新审查,确认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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