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非公开招标项目随机抽取项目发包公告

非公开招标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勘察合同.doc

勘察设计费用议定.doc

一、本项目经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审批[2018]3号批准建设,发包公告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分别为江发改非勘(2018)11号。本项目现通过非公开招标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发包。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中江县城市建设办公室

项目名称

中江县芙蓉路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中江县南华镇

实施时间(工期)

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中江县芙蓉路道路改造全长2180m,宽为3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绿化、市政配套设施、通讯管线等沿线附属设施。

建设资金

政府债券资金

其他

三、项目建设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或服务)

勘察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德阳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纳入德阳市或中江县建设领域企业信用名录库的企业。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

(3)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职称。

五、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到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发包人确定的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      

(2)抽取公告发布时间为 *** *** 。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起至 *** 10时30分止

(3)报名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楼第二开标室。

(4)发包人以公告公布的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相应服务。

(5)本项目(合同段)发包人采用的报价方式、工程发包价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

要求

工程

发包总价

备注

施工(或服务)

固定价

\

2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发包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有关监督部门及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由业主审核通过后经现场监督部门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资质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⑥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德阳市或中江县建设领域企业信用名录库网上的企业诚信情况

注:以上①-⑤审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鲜章,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⑥项收原件。

七、中选后3个工作日,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应按发包金额5‰的标准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同时,纳入《信用中国(四川)》不良信用记录,并从即日起三年内不接受其参加中江县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抽取活动。

八、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全称):中江县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  址:中江县一环路东一段618号

邮  编: 618100 

联 系 人: 代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E-mail):

附件:1.发改批复;

      2、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3.合同样本

年   月   日 (公章

非公开招标项目申请函

(发包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标段发包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随机抽取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本次随机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发包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发包人通过发包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按发包金额5‰的标准向招标人赔偿损失,同时纳入《信用中国(四川)》不良信用记录,并从即日起三年不得参加中江县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抽取活动。

4.我公司知晓参加招投标活动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5.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印鉴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公司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适用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非公开招标项目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人

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申  请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印鉴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适用

随机抽取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随机抽取中选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合法。

二、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无借牌挂靠、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三、采购建材及工程服务时,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本县供应商。

四、保证遵守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五、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人确认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随机抽取文件签订合同。

六、我方承诺按照随机抽取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七、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八、我方承诺不因任何因素导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发生变更而增加工程造价。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随机抽取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江县非公开招标项目随机抽取

中选确认书

工程名称

招标人

中选人

中选价格

随机抽取操作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号

招标人签字

(盖章)

中选人签字

(盖章)

监督人员签字

随机抽取时间

本公告内容以法定媒体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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