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17]141号组织实施,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组关于天津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公共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机房改造施工图的回复意见。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机房改造工程,包含9个高速交警大队(津蓟交警大队、滨保交警大队、京津交警大队、京津塘交警大队、京沪交警大队、津静交警大队、津汕交警大队、海滨交警大队塘承交警大队)、1个违法处理中心、1个高速交警支队的设备机房装修和监控大厅装修(不含综合台、电视墙、静电地板)。

建设地点:天津市高速公路9个高速交警大队、1个违法处理中心、1个高速交警支队。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第1标段:包括以下设施的地面、墙面、顶棚及其他附属设施施工,改造建筑面积为1099.58m2。

项目

改造面积

改造要求

9个高速交警大队机房和监控大厅改造

津蓟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63.57㎡,墙面面积:166.5㎡,顶棚面积:53㎡

1、地面:指挥中心大厅与机房在现有地面上铺设防静电地板。
2、顶面:拆除现有吊顶,重新做微孔铝板吊顶,安装LED格栅灯。
3、墙面:根据房间格局,拆除部分墙面,重砌砖墙。所有墙面刮腻子, 刷乳胶漆。为窗户配置窗帘。为窗户配置窗帘和人造石窗台。
4、其他:所有与本次改造相关的房间,门均更换为防火门;枪库门均为双锁防盗门。  

滨保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08.19㎡,墙面面积:224.0㎡,顶棚面积:93.4㎡

京津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35.13㎡,墙面面积:301.08㎡,顶棚面积:131.1㎡

京津塘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31.11㎡,墙面面积:301.08㎡,顶棚面积:131.1㎡

京沪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05.1㎡,墙面面积:341.9㎡,顶棚面积:80.6㎡

津静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16.68㎡,墙面面积:216.4㎡,顶棚面积:105.6㎡

津汕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47.11㎡,墙面面积:99.8㎡,顶棚面积:45.9㎡

海滨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74.58㎡,墙面面积:311.2㎡,顶棚面积:94.7㎡

塘承交警大队

改造建筑面积:105.11㎡,墙面面积:213.2㎡,顶棚面积:90.5㎡

违法处理中心机房改造和办公室改造

机房

改造建筑面积:44㎡,墙面面积:120㎡,顶棚面积:66㎡

1.机房:原吊顶为普通矿棉板吊顶,更换为微孔铝板吊顶。墙面需要重新粉刷,静电地板更换。原门不是防火门不能满足机房使用要求,更换成防火门。加装窗帘3套及配套的窗帘杆件等,以满足遮光要求。 对原机房机柜成品保护,将玻璃隔断拆除,移除原办公室内全部家具,设备。更换吊顶及灯具,墙面刮腻子并粉刷墙漆。在新位置重新采购玻璃隔断材料并安装。安装防静电地板,在防静电地板下布设线槽并安装接地装置,安装门禁。拆除原机房门更换为标准防火门,加装窗帘及配套杆件

办公室

建筑面积:41㎡,

2.办公室:拆除1层过道玻璃隔断,安装于二层过道,设置门禁1套。新违法处理中心办公室增设防静电地板,布设线槽及综合布线,新建一座一楼与二楼之间的竖井。布设16套办公桌椅(含插排和网络面板)。

高速交警支队改造

高速交警支队机房

改造建筑面积:28㎡,墙面面积:78㎡,顶棚面积:28㎡

1.对原机房机柜成品保护,移除原机房内杂物。更换吊顶及灯具,墙面刮腻子并粉刷墙漆。安装防静电地板,在防静电地板下布设线槽并安装接地装置,安装门禁。拆除原机房门更换为标准防火门,加装窗帘及配套杆件。暖气及管道拆除。更换空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2.3实施地点:天津市高速公路9个高速交警大队、1个违法处理中心、1个高速交警支队。

2.4计划施工工期: *** ~ *** 1日,共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小100万元),工程交工时间为: *** 至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窗体顶端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www.tjjt.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143

联系人:

逯海迪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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