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2018-2019常年土石方施工单位库招标项目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或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2018-2019常年土石方施工单位库招标;

1.1.2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1.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或企业自筹;

1.1.4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单价招标,招标控制价为257741.82元【本项目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为假设值,不是入库后单个土石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供的商务标书(投标报价),仅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入库服务期内招标人将依次提供单个土石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

1.1.5入库有效期:自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 1日;

1.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标段划分:/;

1.3、招标范围:长沙经开区2018-2019常年土石方施工单位库招标,本次招标征集入库单位5家,入库有效期为自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 1日,包括2018-2019年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政府投资土石方工程(管委会有权决定采用库内单位抽签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决定施工队伍)。具体以服务期内单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1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提供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与施工总承包签订的分包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

2.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2.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2.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2.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其他:企业无违法行为记录;依法纳税和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不得同时参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卸土区管理工作。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 *** 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3.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3.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1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 1 2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招标代理公司:长沙华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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