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湘潭湘江二大桥夜景观照明提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湘江二大桥夜景观照明提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

2、项目编号:

2.1政府采购编号:潭高财采计【2017】333号

2.2委托代理编号:LYZC-171135

3、采购预算:5423342.72元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1.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5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以上(含 *** )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117日~2018124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812417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6.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271430,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人:湘潭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双马街道幸福路1号高新公安分局3号栋

人:刘慧敏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丁叶青朱玲

电话:

附:

联合体协议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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