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城主干道夜景亮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城主干道夜景亮化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已由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州县城主干道夜景亮化工程立项的批复【龙发改发(201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财政“创特”经费列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施工、R生产厂家供应商进行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州县城主干道夜景亮化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项目编号:GXXP-2018-06

建设地点:龙州县城

建设规模:1.本工程为城市整体亮化工程,厂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其中包含建筑单体23座,道路亮化3处,广场2处等亮化彩灯。本工程按要求均使用LED节能灯源,采用了洗墙灯、线条灯、投光灯、流星灯、点光源灯、照树灯、探照灯等对城市整体进行美化亮化。配线采用阻燃型RVV电缆,穿刚性阻燃管敷设。2.施工包含23座建筑单体 、道路、广场等管网线路预埋。3.预埋线路、彩灯等设计。

合同估算价:2140万元 (包含生产厂家货物供应商设计、施工)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R产品供应交货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80 日历天(其中产品交货期 10 日历天,工程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 1月至 2018 4 月。

招标范围:生产厂家供应商、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与报名要求;

1. 生产厂家供应商报名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生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法人资格证明、厂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绿色环保节能产品证书、中国著名品牌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复印件(注明原件的收原件)并核验原件。

 

2、设计资质与报名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市政行业(排水) *** (含 *** )以上资质。

2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复印件(注明原件的收原件)并核验原件。

 

3、施工资质报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有管理能力。

3)没有被责令停业、违纪、破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总部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加盖注册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现场踏勘证明材料(由项目经理持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在公告期间联系采购人勘察获取回执)

9)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持以上123、点材料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查(原件核查后退回)

 

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2)生产厂家供应商:具备产品技术负责人有相应职称证。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5项目经理: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业绩要求: 无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家生产厂家供应商单位、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生产厂家供应商或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8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116日至2018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项目经理牵以上资料到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 1 16日至2018 12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广西崇左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25下午14 30 分,地点为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玉晓军     ***

监督单位: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朝阳路76号维也纳酒店副楼7629

项目负责人:覃工 电话 ***

联系人:张凯

  话:

  真:               

 

 招 标 人: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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