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招 标公告
青海   ***
开标时间: *** 0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招 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 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

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场址西侧为茶卡盐湖。风电场地理坐标为东经E99°12′32.2″~99°16′25.9″,北纬N36°37′53.5″~36°

41′13.7″,场区面积约26km2,海拔在3070m~3110m之间。场址区地貌为山前倾斜冲洪积平原,地表为高原草甸,场址地势平缓、开阔,总体地势起伏不大。场区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东侧有县

道308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1.2招 标范围
1.2.1主要招 标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风电场装机总容量100MW,主要包括下列工程:
(1)发电设备及箱变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和填筑,地基处理,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桩基础,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排水管等),钢筋制安,基础环支撑件安装,基础环安装调平;接地,

基础防腐密封,沉降观测,基础地面硬化、铅丝网围栏(含大门及门锁)等;
(2)场平工程、防洪排水工程;
(3)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准备与临建工程。
1.2.2 施工工期: *** 进点,4月30日前完成静压桩的试桩及试验工作,4月30日前首批风机基础(扩大基础)浇筑完成,5月30日前首批风机基础(静压桩)浇筑完成, *** 最后一批

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浇筑完成, *** 0日完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实际开工时期与计划开工工期不一致,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至少2个49.5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场土建工程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不含分包业绩)。
1.6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管安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8 资格后审
招 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 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 ***
1.9.2 报名截止日期: ***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 *** ~ ***   8:30~11:30,14:30~17:30。
1.9.4 每套招 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 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 *** 12:00时集合,由招 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 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 标人。
1.12其它
1.12.1投标人应填写备案登记表。
1.12.2报名时须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2.3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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