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 *** 客运站内装饰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青柯招字(2018)GC-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互助县 *** 客运站内装饰项目已由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以青运管综规[2017]19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互助县交通运输局,现委托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互助县汽车客运站

    (2)招标内容:互助县 *** 客运站内装饰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0465001001

标段名称:互助县 *** 客运站内装饰项目

发包内容:互助县 *** 客运站内装饰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计划工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 ](含)以上。(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含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专业 *** (含 *** )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外省企业需提交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个)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4-2016年度)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7)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8)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周六正常发售),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互助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互助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联  系  人:权女士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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