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国林木业城四期厂区道路工程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国林木业城四期厂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16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芬河国林木业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国林木业城四期厂区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东临规划十三路,西至规划十街、南临规划十四街,北至规划十三街区

2.3建设内容:道路长3674.64米,厂区周边环形通道及厂房间道,部分厂区道路,设计主路宽12米;同时建设堆场及附属设施,堆场占地55600平方米。

2.4投资估算价:2875.390114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3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031日,总工期236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 及以上(含 *** )资质的独立法人及信用评价为AAA级及以上,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 (省内)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省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道桥(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若经查实该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后,投标人再另行提交弃标或更换项目总监等证明材料的,后补材料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并完成审批,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7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8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网址为<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针对本项目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核对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信息,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所填报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申请人应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未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的投标将被拒绝。

3.9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3.10本次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网上报名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详见各网站招标公告内容。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报名,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投标企业须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http://www.hljztb.com)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网上报名。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网上系统登记的(公告期间分别在两个网上报名,缺一不可),投标登记无效,(“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1815日至2018111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 500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261400分。在此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为截止时间前24小时以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名称:绥芬河国林木业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绥芬河市国林木业城办公楼七楼710

联系人: 伊忠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

联系人:于海滨、刘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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