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夏公路管理局第二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7]412号、5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中卫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概况、招标范围及评标办法

2.1 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局第二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中所设计的工程量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工程。

2.3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第1标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 ;第2标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 ;第3标段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工期加24个月缺陷服务期;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3个标段进行招标,第1标段为S203线K455+900-K456+400段边坡整治工程,第2标段为S201线K107+600-K147+432段、K164+543-K189+214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3标段为第1、2标段工程的施工监理,本标段按 *** 监理机构设置,拟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简称监理办)。

2.5 工程所在路线:宁夏固原市、中卫市境内。

2.6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7 评标办法:第1、2标段为合理低价法,第3标段为综合评估法。

2.8 建设内容:第1标段:S203线K455+900-K456+400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路堑边坡坡度进行刷坡处治,设置碎落台和截水沟等。

第2标段:S201线K107+600-K147+432、K164+543-K189+214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增加波形护栏、滚筒护栏、轮廓标、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加宽路基路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各标段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第1标段: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 *** 资质,近5年( *** — *** ,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中标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2标段: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 *** 资质,近5年( *** — *** ,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中标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 *** (含)以上资质,具有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的能力,近5年( *** — *** ,以验收时间为准)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他要求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以挂靠、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5 每个投标人可对以上3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不得同时兼投,否则均以无效投标处理。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标段。经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推荐中标的标段以本次 3 个标段全部中标价总和为最低的原则;(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 至 ***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 *** 元(监理标段无图纸),售后不退。图纸请各投标单位于 *** 下午18:00时之前持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逾期不予办理。不领取图纸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不在当地的投标单位须邮寄图纸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机构人员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3 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4.4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5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4.6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原件,于开标当日上午 8时30分至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四楼、五楼)。并将上述证件原件提交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发布的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电话 ***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

名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电 话 ***

联系人:马女士


宁夏公路管理局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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