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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局20170901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171056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御河路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红雷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文件制作人:韩静电话 ***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分包名称:沧州市公安局UPS供电设备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1万元
采购用途:沧州市公安局UPS供电设备采购,用于给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系统或其它电力电子设备等提供稳定、不间断的电力供应,使负载维持正常工作并保护负载软、硬件不受损坏。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大楼。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首页“中心公告”中“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响应供应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响应供应商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 *** 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材料(且备案资质等级 *** )。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供应商谈判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以上证照或提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原件)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 7、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8、提供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 *** 资质证书(原件)如外省企业提供安防资质 *** 证书及河北省公安厅备案的备案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以外(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并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谈判响应文件中。资料原件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谈判资格。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交易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下午 14:00-14: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4:30
谈判时间: *** 下午14: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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