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御河路5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文件制作人:韩静 | 电话 *** |
|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分包名称:沧州市公安局UPS供电设备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1万元
|
采购用途:沧州市公安局UPS供电设备采购,用于给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系统或其它电力电子设备等提供稳定、不间断的电力供应,使负载维持正常工作并保护负载软、硬件不受损坏。 |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大楼。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首页“中心公告”中“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响应供应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响应供应商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 *** 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持有河北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材料(且备案资质等级 *** )。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供应商谈判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以上证照或提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原件)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
7、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8、提供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 *** 资质证书(原件)如外省企业提供安防资质 *** 证书及河北省公安厅备案的备案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以外(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并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谈判响应文件中。资料原件在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谈判资格。 |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
|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交易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下午 14:00-14:30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4:30 |
谈判时间: *** 下午14:30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备注: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