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洲岛新担涌游艇公共服务基地项目码头工程(一期)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长洲岛新担涌游艇公共服务基地项目码头工程(一期)施工由备案项目编号2016-44 ***
-0046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游艇码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游艇码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长洲岛新担涌游艇公共服务基地项目码头工程(一期)施工
工程规模:该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796.03万元(大写:贰仟柒佰玖拾陆万零叁佰元整)(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
为准);建设一期工程浮码头约1007.7㎡,32个游艇泊位。
2.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黄埔临港经济区)。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广州长洲岛新担涌游艇公共服务基地项目码头工程(一期)施工。(具
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个月(具体参考招标图纸)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正。
注:按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正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
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正书,具有交通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正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附投
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参加社保的有效正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
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5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正
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参加社保的
有效正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一经报名,不得
更改。
3.6 其它人员要求:①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人,具有执业正或相关上岗正书;②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1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正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其它人员
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参加社保的有效正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7 2014-2016年以来公司有盈利(大于零)记录。需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
3.8 业绩要求:近5年( *** 以来)必须承接并完成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在
2000万元以上的码头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正明、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正书的复印件(
时间以交工验收正书日期为准)。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出项目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
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
(原交通部,下同)、建设部或广东交通运输厅或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
招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满期的除外);
(5)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正,ISO环境管理体系认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正(在有效期内)。
3.10其他要求:
3.10.1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正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
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正明原件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
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该正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3.10.2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3.10.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
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
同时对本工程投标。
3.10.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
,下同),下午14:00至16:00 拟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正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正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附件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③招标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3.8条、3.9(5)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招标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0.1-3.10.2条”需提供原件。
注:1拟投入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正、毕业正、相应资格正或岗位正书、职称正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业绩正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正明、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正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交
工验收正书日期为准)。
以上报名资料两份(一正一副),编制封面、目录(格式见招标附件3),按顺序装钉成册,报名资料复印件需
要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同时还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本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签章, )购买招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等每份500元,出售后不再进行退货。
4.3本项目申请人拟定项目负责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颖
电  话 ***
邮  箱: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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