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珠溪镇正龙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A段、B段工程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6]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6-50 *** -005941,并由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以大足财评[2017]418号文出具发包金额,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与业主自筹,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原批复的实施方式为公开招标方式,后经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将实施方式变更为公开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项目现已进行了报建,现对该项目施工采取公开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以确定承包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珠溪镇正龙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A段、B段工程

2.2 建设地点:大足区珠溪镇正龙街社区

2.3 建设内容:路基开挖、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发包范围、计价方式、发包价格、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工程价款结算

3.1 发包范围:1)本次发包活动所提供的大足区珠溪镇正龙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A段、B段工程(2)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他各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内容(若存在此类情形)。

3.2 计价方式: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2)《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13);

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

3.3 发包价格:

1本项目按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评审审核确定的价格:人民币1412163(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贰仟壹佰陆拾叁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41303.52元(大写:肆万壹仟叁佰零叁元伍角贰分),含清单价格(即: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作为发包价格。

2)对所有在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承包商抽取担保金资格审查资料承包商均将被视为完全知晓该项目的各项建设内容,并被视为已完全无条件地接受了本发包公告的所有实质性规定。

3.4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2)担保金额:工程发包金额的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合同签订前)按发包公告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整个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予以退还。

3.5 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1)工程完工,结算资料基本完善(须经建设单位确认),一个月内拨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竣工结算审计核定金额(以重庆市大足区审计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一个月内拨付至工程款总量的97%;剩余3%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退还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约定。

3.6 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外的,结算时均不予调整,实行总价包干结算。

4.合格的承包商

4.1 承包商抽取担保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抽取担保金:人民币28000.00元;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担保金,担保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担保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担保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后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规定格式。

3)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担保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交担保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担保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担保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担保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附上合同备案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担保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抽取担保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 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潜在报名承包商必须是已进入大足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项目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企业,且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其中:入渝登记备案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的外地施工企业为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 *** (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承包商单位注册)。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②其他主要人员:

A.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

注: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的复印件。

B.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测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或城建档案员)1人。

注: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③上述拟派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建项目任职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计入不良记录,直致清除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6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资料所对应的原件资料(除网页截图资料外)均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原件资料。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清除出大足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项目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 本发包公告201712 13日起《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予以发布

5.2 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 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712 19 10时至201712 19 11时(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712 19 11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大足区行政服务大厅东楼一楼),逾期报名的发包人将不予受理。

5.4 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担保金时一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原件资料,对应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位承包商为人民币500.00 ,否则拒绝接受其报名。

5.5 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大足区行政服务大厅东楼一楼)

5.6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2.0‰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6.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递交抽取担保金的潜在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发包会,核验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合同签订

发包代理费用:本次发包的发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元。该工程发包工作结束后(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上述发包代理服务费用。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

址: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

联 系 人:尹先生

话: ***

代理机构: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7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4335331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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