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答疑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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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4040120171128226JL |
项目名称 | S270线K144+135~K153+297高栏港大道(南水桥~环岛西路)改造工程监理 |
标题 | S270线K144+135~K153+297高栏港大道(南水桥~环岛西路)改造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
内容 | 一、招标文件第7页,7.1投标人资格条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请问:“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是指由交通部所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还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答:是指由交通部所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7页,7.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请问: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是否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就能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答:具体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4页,2.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二、施工阶段驻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1人(需同时满足施工报建所需的监理人员配备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总监1名……”。与招标文件第49页“项目监理人员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中的岗位及专业都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第4页2.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为准?如果是,“项目监理人员机构配备情况表”的格式是否投标人自拟? 答:以第49页附件2.11的项目监理人员机构配备情况表的格式为准,表格里的内容按第4页2.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的人员填报。 招标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