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州市2016年第1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良光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文化室及戏台工程已由茂名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茂移[20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化州市良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良光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新建文化室一座新建戏台一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40,106.82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在广东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4)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C 证)、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证。(省外企业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另须提供在广东水利厅录入的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 2017 年12 月 6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 分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 1、2 号楼第三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注意事项

6.1 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 统 一 做 出 澄 清 和 解 答 , 并 发 布 在 “ 茂 名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jyzx.maoming.gov.cn/)。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开标检验本人身份证),若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其在本单位的近 3 个月(2017年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

7.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同时发布。本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州市良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

址:化州市良光镇路口开发区

招标代理: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周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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