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GC2017Z0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字[2012]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人民法院,招标人为歙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
2.2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40万元,500KVA配电工程。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
2.7招标控制价:1359267.09元。
2.8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9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级)资质,同时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 (类似项目描述) 业绩。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查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计算。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查询的信用综合得分达到 / 分以上。
(2)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 12 月 20 日17时30分;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在线支付400元招标文件标书费(含系统维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 月5日9时00 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一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歙县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hsghzb@163.com
8. 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2017 年 12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