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工程质量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YLZB2017-497 |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 招标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范围、规模及资金来源 | 1.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2.招标范围: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工程质量评价项目,包括对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土建(不含厂前区综合办公楼及生活福利建筑和进场道路、铁路、进水管线项目)、锅炉、汽机、热控、电气、脱硫脱硝、化学水处理、输煤系统设备、管道及系统、加工配置、焊接、调试、档案专业的单项工程质量进行的预评价、单台机组及整体项目的预评价,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完成中电建协工程评价复查迎检工作。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工程地点及工期 | 1.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 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根据现场工程进度完成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及中电建协工程评价复查迎检工作。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电力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为电源 *** ; 2、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3、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十五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 4、有二台单机容量600MW以上的工程业绩; 5、企业具有良好信誉,取得有效期内的三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或信用等级AA及以上; 6、企业近三年内无违约、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不良记录。 7、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
获取招标及收取费用 | 1、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资格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对投标人要求中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12 月19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 日9 时00分,具体地点榆林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上郡北路17号供电所二楼)。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怡佳、张艳梅 地址:榆林沙河口世纪嘉兴大酒店五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