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 {2017}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2.工程规模:新建库容50万m3垃圾填埋场一座,近期(2020年)规模71吨/日,远期(2030年)75吨/日,及管理区等设施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2017121119200101001
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一标段)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内所有内容
1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到 ***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精河县滨河乡都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精河县
地 址:
博乐市文化路青河小区8号楼1401
邮 编:
833303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
陈龙
联 系 人:
桑婷婷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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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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