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招标工程项目 抚州市交通畅通工程电力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市中心城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抚发改投资字【2017】45号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 层次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5000.00 万元 793.54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一标段 抚州市交通畅通工程电力改造工程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 *** ](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联系人 金苹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 *** 获取方式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 *** 获取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