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忻州市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立项文号:忻发改[2013]178号招标方案核准号:2013-070
开标时间: *** 标书发售时间: *** 至 ***

1、招标条件
静乐县利民小区公租房16#住宅楼装修工程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2013]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中央、省、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乐县利民小区公租房16#住宅楼装修工程;
2.2招标编号:ZTSX[2017]0354;
2.3建设地点:静乐县滨河路东官道湾、利民大桥北;
2.4资金来源:中央、省、县级配套;
2.5计划投资:180万元;
2.6建设规模:利民小区公租房16#住宅楼装修,面积4288.44平米;
2.7计划工期: *** ;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9:30分,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乐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联系人:李沉
电  话:0351-777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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