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纪念馆长沙国防人防教育馆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锋纪念馆长沙国防人防教育馆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投【2017282号、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区人防经费投入和上级补助。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雷锋纪念馆长沙国防人防教育馆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镇雷锋纪念馆内,枫林三路与雷高路交汇处东北角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包含长沙国防人防教育馆室内陈展区、室内功能区改造以及附属配套工程改造。其中室内陈展区改造面积716m2,包括第一至第六展厅的装修改造、陈列布展和设备采购等;室内功能区改造面积409 m2, 包括国防办公室、国防长廊、保安室及设备间的装修改造和设备采购等;附属配套工程改造包括中门楼及整体展馆外立面改造、题词碑廊改造、馆外地面改造、室外标示牌改造、中央花园绿化改造(约440 m2),以及室内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安防监控系统改造等。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4、资金来源:区人防经费投入和上级补助

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总周期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7、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设备系统试运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二年)

8、招标范围:雷锋纪念馆长沙国防人防教育馆提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项目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涉及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运输、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适用于施工单位)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含)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 *** 资质(两项资质同时具备);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含)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 *** 资质(三项资质同时具备)

以上①和②项中具备任意一项即可。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应具备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7、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 *** 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如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人员证件、类似工程经历(含以往工程业绩)和工程获奖情况,均认可并予以加分。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交。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国防人防教育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207135903@qq.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元月12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413(湘府西路和书香路交汇处西北角,省交通运输厅对面)

联系人:谢女士、朱先生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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